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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发(作者:外贸独立建站)

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JL)

序号企业类型行为类别执法科室

工程监理

企业

不良行为

代码

JL-001

不良行为描述法律(法规)依据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四条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四条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四条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处罚处理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

理酬金1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

罚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

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千元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企业记

分值

311资质管理市场科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2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0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15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31

3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0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15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31

4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04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承揽工程的》第三十四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请监理资质的规定》第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质证书的规定》第三条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理企业资质证书》;规定》第十六条

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二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二十九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三十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10

5

6

7

8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

市场科

市场科

市场科

市场科

JL-005

JL-006

JL-007

JL-008

31

31

31

1

9资质管理市场科JL-009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1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1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2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2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3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3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4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4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5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5分)

1

10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02

11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13

12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24

13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35

第 1 页,共 14 页

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JL)

序号企业类型行为类别执法科室

工程监理

企业

不良行为

代码

JL-014

不良行为描述法律(法规)依据处罚依据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东建市(2009)43号文第

五条、东建市(2009)71

号文第九条规定、东建市

(2009)96号文第二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二十九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三十条

处罚处理

企业记

分值

614资质管理市场科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6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6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7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7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8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8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9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9分)

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信息的(人员不到位确认,缺10人

规定》第三十一条

次扣10分)

未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以注册监理

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十二条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人

员不到位确认的,按每人每次扣1分对企业作

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

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

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

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

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

第三十一条(二)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1年之

定》第二十七条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15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57

16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68

17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79

18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1810

19

20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

市场科

市场科

JL-019

JL-020

5

5

21资质管理市场科JL-021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他形式非法转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定》第二十六条第(七)

书或者执业印章的项

监理企业为监理工程师注册提供虚

NULL

假注册材料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监理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

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

例》第十一条

上岗,情节严重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同时在两个《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

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例》第十二条

31

22

23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

市场科

市场科

JL-022

JL-023

5

5

24

工程监理

企业

资质管理市场科JL-024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

例》第三十七条;《注册

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

三十一条

25

工程监理

企业

业务管理招投标办JL-025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

标的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

第 2 页,共 14 页

责令其停止执业一年;给予警告,责令其改

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

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

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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