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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发(作者:imgplay怎么做动图教程)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
纾困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
单位、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确保国家、自治区政策措施落地
见效,有效应对疫情给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中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结合实际,制定了分工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优先。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头等大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做
好助企纾困工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坚持突出重点。充分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稳就业
形势保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把助企纾困作为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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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作重中之重,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及
时解决企业诉求。
(三)坚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
统筹资源力量,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受疫情影响和经
济发展环境严峻的情况下,改革创新举措,为市场主体增添发
展活力,增强企业信心,稳定经济预期。
二、具体措施
(一)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
一是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
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
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定,按月缓缴,年
底结清,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各县市所属物业服务企业配合
实施。(州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网巴州供电公司按职责权属落实)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用
电实行阶段性财政补贴。(各县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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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属落实)
三是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成本。继续执
行2022年1月1日起调降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水价
格政策,以及2022年5月1日起调降库尔勒市、尉犁县、若
羌县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政策。(州发改委、各有关县市、库
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权属落实)
四是加大对投标保函使用宣传力度,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
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州政务服务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直行业各主管部门按职责权属落实)
(二)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一是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
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原有减
免6个月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州国资委牵头负责承租
州本级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
责承租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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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二是鼓励引导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
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
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各县市、库
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权属落实)
三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对辖
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梳理,认
真落实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
从2022年1月起,在原减免6个月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
对已交2022年租金的,按减免政策退还7个月租金;对还未
交2022年租金的,按减免政策不再交纳2022年1至7月租
金。(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三)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一是精准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自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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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州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库
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职责权属配合落实)
二是精准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1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
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州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按职责权属配合落实)
三是精准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纳税人可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不需额外提交材料。(州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库尔勒经济技术
开发区按职责权属配合落实)
四是加强“非接触”办税业务推广。纳税人受疫情影响,
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通过网厅“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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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方式,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
期缴纳税款。大力推进办税业务“全疆通办”,保障纳税人在无
法返回工作地的情况下,仍能正常办理涉税业务。(州税务局牵
头落实)(三)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四)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获批后分别给予*万元、*万元项目资金奖励。支持有条件的企
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授予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称号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万元一次性支持。(责任单位: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
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
实施工作,不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全面开展以用人单位、技
工院校、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为主体的等级认定工作。长期向
社会公开征集等级认定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工院校
等机构可随时申报。不断引入省级第三方等级认定机构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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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并开展等级认定工作。社会公布我市已建立的等级认定机
构和在我市备案的省级等级认定机构,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社
会人员、企业职工以及培训机构的等级认定报名、认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就业形
势保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重要民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的原则,各县区要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
措,统筹安排资金,严格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
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加快政策落实,积极助企纾困。市、县
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
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服务落地见效,全面稳定就
业形势。
(二)严格督导考核。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把
稳就业形势保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落实作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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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考核问责,
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不定期督导检查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
力度大、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以通报批评,
性质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助企纾困、援企减负等就
业政策服务专项宣传,利用报纸刊物、新闻电台、网络、抖音
等方式,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及时
总结推广各相关单位落实稳就业形势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
套政策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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